上海商学院反恐怖应急工作预案 为了建立我校反恐怖防范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应对恐怖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上海商学院反恐怖防范工作。根据市教委以及上海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反恐怖工作的统一部署,增强防控、反恐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构建防控体系,推进防范工作,提高防范能力,深化学校安全监管,加强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反恐怖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校园安全和稳定。 二、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奉浦、徐汇两校区;各院区参照执行。 2、本预案适用于校区发生恐怖分子入校袭击事件、校区发生爆炸事件、校区发现不明物体(装置)事件以及火灾事故、饮用水污染中毒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等。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反恐怖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校的反恐防范工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现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保卫副校长 成员:校办公室、保卫处、组织宣传部、干部人事处、、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后勤保障处、基建处、实验室与教学设备中心、徐汇综合办、各院系、院区等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在上海市教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了解和掌握恐怖事件的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研究恐怖事件的具体决策;迅速启动反恐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现场控制,配合公安、医疗、防疫机构对事件处理等相关工作;收集、分析有关信息,预测事件的发展趋势,及时向市经信工作党委和市教委报告;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及时向地区政府部门通报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负责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日常反恐工作情况整理、上报;督促、检查各院系、院区落实反恐措施落实情况;承担校反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各院系、院区成立相应的反恐工作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部门党、政一把手担任,负责组建5-7人的应急队伍和平安志愿者,对师生员工进行应急疏散演练,进行安全及反恐怖教育,进行事故上报、处理和救援工作。及时向学校反恐怖领导小组报告事件发展情况。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原则。学校、院区一旦发生涉校恐怖事件,按照“二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原则,立即向当地区委、区政府报告,取得支持,校反恐怖领导小组负责向市经信党委和市教委报告;各院区在及时、妥善处置恐怖事件的同时,及时向学校反恐怖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各部门要在恐怖事件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已经发生的事件应在一小时内上报书面材料,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各院区在向学校反恐怖领导小组报告的同时,可直接报市教委。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随时及时续报。 2、主动抢险、迅速处理原则。校本部、院区在恐怖事件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处置和救援。 3、生命第一原则。恐怖事件发生后、要把救护师生员工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4、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态扩大原则。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要迅速判断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避免应急处理过程中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5、保护现场、收集证据原则。在事件发生后的施救过程中,要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查找原因,正确处理提供依据。 五、事件处理程序及办法 1、恐怖分子入校袭击师生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发生恐怖分子闯入校园袭击师生事件,学校要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向110指挥中心报警,同时向地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在保证师生安全的情况下,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师生迅速转移,等待救援。 2、校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要立即向公安部门和上级报告,并及时设置隔离带和警戒线,封锁和保护现场,同时迅速组织师生紧急疏散,等待公安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理办法。发现学校饮用水污染,要紧急对水源进行有效隔离,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上级部门报告,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校园发生爆炸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发生爆炸事件后,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立即向公安部门和上级报告,及时设置隔离带和警戒线,封锁和保护现场,迅速疏散师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收集物证、排除险情工作,防止再次发生爆炸事故。 5、火灾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发生火灾事故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师生进行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立即向119指挥中心报警和上级部门报告,组织人员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受伤人员,做好事故善后事宜。 6、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办法。学校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向卫生部门和上级部门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将中毒者送到附近医院进行救治。对有关人员进行监控,对食堂进行隔离封闭管理,等待有关部门进行采样化验。 7、校园发生房屋、围墙等建筑物倒塌、传染病爆发流行、交通安全、大型活动事故,停水、停电、停气、网络有害信息、基建工程、考试、自然灾害等事故的处理办法,参照《上海商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学校建立并健全反恐怖事件的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可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通讯设施设备完好,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2、人员保障。各院系、院区组建反恐怖事件应急队伍和平安志愿者,一旦启动预案立即开展工作。学校应急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医疗卫生和相关部门的应急队伍以及平安志愿者和维护稳定工作人员组成。积极开展对应急预备队的培训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的能力。 3、物资装备保障。学校建立反恐物资装备的储备,如:防爆毯(桶)、防毒面具、消毒口罩和毛巾等。特殊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装备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4、资金保障,学校反恐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应保证充足的应急所需经费。 七、其他事项 1、本预案是针对学校、院区发生的涉校恐怖事件在组织实施、紧急救援以及事故处理工作中指导性意见,各院系、院区具体实施过程中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2、各院系、院区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反恐怖工作应急预案,并上报学校备案。 3、各院系、院区要结合实际进行应急演练,确保演练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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