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目前,我校教工机动车数量已达200余辆,主要存在“三多”现象,即“新手多”、“开快车的多”、“乱停车的多”;师生非机动车数量已达100余辆,主要存在问题有:骑快车、骑车带人、进校门不下车、公共场所乱停乱放等现象,给师生人身安全、校园秩序带来了一定安全隐患。为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再次提醒广大师生注意校内交通行车安全。
1、凡进入校园的教工机动车辆须到保卫处领取通行证并备案;外来联系工作的机动车须凭行驶证到各进出门岗换取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要求把《通行证》放置在前挡风玻璃显眼处,以便工作人员识别。
2、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并注意观察礼让,保持好安全车距。
3、遇到非机动车、行人较多时,应减速或靠边避让。在校园道路行驶的车辆遵循行人优先通行的原则。
4、遇雾、大雨天气,机动车要减速缓慢行驶,夜间行车一律使用近光灯。
5、禁止在校园内学车、练车、试车、陪驾和酒后驾车。
6、机动车辆在校内行驶时应严格按照交通标识行车、停车,机动车须停放在划定区域内,且有序停放。
7、严禁机动车在校园内鸣笛、超车、急转弯、高速行驶和播放音乐等。
8、非机动车辆进出校门须下车推行,严禁骑快车、骑车带人、后座站人、多人并排骑车。
9、非机动车辆停放须停放在指定的车棚内。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必须传达到每位师生员工、协作单位车辆驾驶员及短期来校从事教学和有关业务的人员,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也希望全体师生自觉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的规定,争做文明行车的典范,为构建平安校园而共同努力。
保卫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