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在校党委、行政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院区的通力合作下,我校2012年度征兵工作圆满完成,并取得优异成绩。为总结经验,激励先进,更好发挥先进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学校武装部将组织评选2012年度征兵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单位:有效开展征兵工作的各单位。 2.先进个人:积极从事征兵工作的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领导重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有专人负责且能与武装部积极配合,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兵员征集数量多、质量高,出色完成下达的征兵指标,无责任退兵。 4、政审工作认真负责,政审材料工整、规范,无返工。 (二)先进个人 1、政治思想好,敬业精神强,在征兵工作中能积极配合武装部开展各项工作,能够出色完成今年的征兵任务,在今年的征兵工作中有较突出的表现。 2、严守征兵纪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征兵工作的操作。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按照评选条件,由各单位自行申报,由武装部进行初评、再报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表彰。 2、未完成征兵任务的单位不予评选先进集体。 3、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切实做好评选、推荐、上报等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申报表,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精练,一式二份,签署组织意见并盖章。 4、请各单位务必于2013年6月14日前将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材料报送至学校武装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5、学校武装部联系人:孙旭东,联系电话:67102979。 武装部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 1、上海商学院征兵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上海商学院征兵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