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毕业生户口迁移告知书
   2014-05-07
 
 2014届毕业生:

    根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三章1623条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出上海商学院毕业生户口迁移相关规定,现将具体规定告知如下:

一、户口迁移原则:

    12014届毕业学生户口必须在毕业离校前迁出学校集体户口。

2、本着服务学生的原则,应征入伍、专升本以及办理休学手续等特殊情况的学生户口可暂时保留,待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迁出。但首先必须由本人书写户口保留申请书,经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再报校保卫处,待校保卫处批准同意后可暂时保留。

3、未按要求及时迁出或未提出申请被获批保留户口的毕业生,在毕业离校时可能造成的麻烦,后果由自负。

4、需委托代办的,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所写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去徐汇区田林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户口迁移办理具体流程:




三、户口迁移办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4715日前,学生可带上本人身份证去徐汇校区保卫处(地址: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1006室)开具户口迁移联系单,并持身份证与联系单去徐汇区田林派出所(徐汇区柳州路56号,89路公交可达)办理户口迁移相关手续,保卫处郑重陈诺,若手续齐全,户口迁出手续当日即可完成。

 

四、户口迁移办理相关联系方式:

徐汇校区保卫处:64868506/13661780895

田林派出所:23104587

保卫处官方微博:新浪上商保委武装分会

保卫处工作投诉电话:64868506/67102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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