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女兵征集报名登记的通告
   2014-06-08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本市今年女兵征集报名登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和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二、征集条件。年龄条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19周岁(199511199712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211以后出生)。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630日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和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应征女青年,须到本人户籍所在的区(县)征兵办报名登记并接受初选;本市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和应届毕业的应征女青年,须到本人就读高校武装部或承办部门报名登记并接受初选。所有应征女青年均须在65日至85日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审核。86日起,初选预征对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自行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有志女青年积极报名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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