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国庆安全检查的通知
   2014-09-24
 
 各部门、二级学院、院区:

国庆节将至,为确保我校的安全稳定,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和校长室的工作要求,各部门、二级学院、院区于9月29日之前开展一次安全自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安全员近日组织开展安全自查活动,对所管辖区域的办公室、仓库、会议室、教室、学生宿舍、实验室、实训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计算机房及贵重仪器设备等进行安全自查。安全自查内容包括:既定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教育是否开展;每日检查记录是否及时登记;自查记录是否完整、规范;二级学院重点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是否已经整改等;通过检查堵疏除漏,确保本部门的安全。

2.做好节前安全教育工作,要引导师生注意交通安全、财产安全和饮食卫生,注意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增强师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同时提醒广大师生,私人贵重物品不要存放于办公室或宿舍内,请自行妥善保管。

3.后勤保障部门加强对校园公共部位的用火、用电、用汽、食品卫生等的安全检查。

4.学生处、公寓办及时组织住宿辅导员、楼层长、寝室长等做好公寓安全自查,确保留校学生安全。

5.请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安全员待9月30日全体教工离开办公室后,进行最后的安全检查,确保照明、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空调、冰箱、微波炉等电源关闭,门、窗锁好,办公室内无烟蒂等,确保假日期间管辖范围的安全。

6.接本通知后,请各部门尽快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将有关要求迅速传达到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并将加盖部门、二级学院公章的纸质版“2014年国庆节安全检查情况反馈表”、“学生公寓安全检查登记表”和“实训中心、教学仪器设备、图书馆安全检查记录表”于9月29日前交保卫处(综合楼610室;电话:67102979)。

院区的安全检查情况报高等技术学院,由高等技术学院统一报送学校保卫处。

7.学校9月30日将组织有关部门,在各部门、二级学院、院区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抽查的情况将在校内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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