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本市校园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的通知
   2016-01-22
 

各校:

   新修订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已于20151230日经市大人常委会通过,于201611日起正式施行。119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姜平、白少康等同志在会上分别对上海春季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做了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在《上海市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组织各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春节前开展一次烟花爆竹主题安全教育活动,并督促学生家长自觉遵守新《条例》”。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和文件精神,现对本市高校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本市各校校园内自201611日起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夕夜、年初四、元宵等重要节点要加强安保巡逻,防止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各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动宣传,落实管控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精神,加强对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和法制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做到在校园不燃放烟花爆竹,在校外依法燃放。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安全生产办公室

上海市教委学校后勤保卫处

201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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