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滑板车等交通器具在校园道路出现,行驶速度快,且存在随意变道、穿行等交通安全隐患。
为加强校园交通管理工作,保障校园正常的秩序,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校园道路上禁止使用滑板车等行驶器具。
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配合。
保卫处
2022年9月22日
附上级有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第七十四条之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车、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2.《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沪府令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属于未按规定注册登记通行工具,不得在公共道路行驶。违反者首次查处罚款100元,第2次及以上查获扣车、罚款500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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