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校园安全,即日起学校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含实验室建设、装饰装修、修缮工程、零星维修、强弱电安装或布线)等,需由校内各施工主管部门在开工前三个工作日内携带《上海商学院(项目)施工备案表》(附件1下载或保卫处网站下载)、施工单位相关资质及施工人员复印件,到奉浦校区北门二楼保卫值班室、徐汇校区门卫值班室办理《施工许可证》(附件2下载保卫处网站下载)。施工期间应在现场悬挂《施工许可证》,以备查验。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主要内容变更的,应及时调整备案及《校内施工许可证》。
未获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在校内施工,对违反本规定的,学校有权责令停工,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谢谢支持!
保卫处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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